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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子恺
从前听人说:中国人人人具有三种博士的资格:拿筷子博士、吹煤头纸博士、吃瓜子博士。
拿筷子,吹煤头纸,吃瓜子,的确是中国人独得的技术。
其纯熟深造,想起了可以使人吃惊。这里精通拿筷子法的人,有了一双筷,可抵刀锯叉瓢一切器具之用,爬罗剔抉,无所不精。这两根毛竹仿佛是身体上的一部分,手指的延长,或者一对取食的触手。用时好象变戏法者的一种演技,熟能生巧,巧极通神。不必说西洋了,就是我们自己看了,也可惊叹。至于精通吹煤头纸法的人,首推几位一天到晚捧水烟筒的老先生和老太太。他们的“要有火”比上帝还容易,只消向煤头纸上轻轻一吹,火便来了。他们不必出数元乃至数十元的代价去买打火机,只要有一张纸,便可临时在膝上卷起煤头纸来,向铜火炉盖的小孔内一插,拔出来一吹,火便来了。我小时候看见我们染坊店里的管帐先生,有种种吹煤头纸的特技。我把煤头纸高举在他的额旁边了,他会把下唇伸出来,使风向上吹;我把煤头纸放在他的胸前了,他会把上唇伸出来,使风向下吹;我把煤头纸放在他的耳旁了,他会把嘴歪转来,使风向左右吹;我用手按住了他的嘴,他会用鼻孔吹,都是吹一两下就着火的。中国人对于吹煤头纸技术造诣之深,于此可以窥见。所可惜者,自从卷烟和火柴输入中国而盛行之后,水烟这种“国烟”竟被冷落,吹煤头纸这种“国技”也很不发达了。生长在都会里的小孩子,有的竟不会吹,或者连煤头纸这东西也不曾见过。在努力保存国粹的人看来,这也是一种可虑的现象。近来国内有不少人努力于国粹保存。国医、国药、国术、国乐,都有人在那里提倡。
也许水烟和煤头纸这种国粹,将来也有人起来提倡,使之复兴。
但我以为这三种技术中最进步最发达的,要算吃瓜子。近来瓜子大王的畅销,便是其老大的证据。据关心此事的人说,瓜子大王一类的装纸袋的瓜子,最近市上流行的有许多牌子。
最初是某大药房“用科学方法创制”的,后来有甚么好吃来公司、顶好吃公司……等种种出品陆续产出。到现在差不多无论那个穷乡僻处的糖食摊上,都有纸袋装的瓜子陈列而倾销着了。现代中国人的精通吃瓜子术,由此盖可想见。我对于此道,一向非常短拙,说出来有伤于中国人的体面,但对自家人不妨谈谈。我从来不曾自动地找求或买瓜子来吃。但到人家作客,受人劝诱时;或者在酒席上、杭州的茶楼上,看见桌上现成放着瓜子盆时,也便拿起来咬。我必须注意选择,选那较大、较厚,而形状平整的瓜子,放进口里,用臼齿“格”地一咬,再吐出来,用手指去剥。幸而咬得恰好,两瓣瓜子壳各向两旁扩张而破裂,瓜仁没有咬碎,剥起来就较为省力。若用力不得其法,两瓣瓜子壳和瓜仁叠在一起而折断了,吐出来的时候我就耽忧。那瓜子已纵断为两半,两半瓣的瓜仁紧紧地装塞在两半瓣的瓜子壳中,好象日本版的洋装书,套在很紧的厚纸函中,不容易取它出来。这种洋装书的取出法,现在都已从日本人那里学得,不要把指头塞进厚纸函中去力揠,只要使函口向下,两手扶着函,上下振动数次,洋装书自会脱壳而出。然而半瓣瓜子的形状太小了,不能应用这个方法,我只得用指爪细细地剥取。有时因为练习弹琴,两手的指爪都剪平,和尚头一般的手指对它简直毫无办法。我只得乘人不见把它抛弃了。在痛感困难的时候,我本拟不再吃瓜子了。但抛弃了之后,觉得口中有一种非甜非咸的香味,会引逗我再吃。我便不由地伸起手来,另选一粒,再送交臼齿去咬。不幸而这瓜子太燥,我的用力又太猛,“格”地一响,玉石不分,咬成了无数的碎块,事体就更糟了。我只得把粘着唾液的碎块尽行吐出在手心里,用心挑选,剔去壳的碎块,然后用舌尖舐食瓜仁的碎块。然而这挑选颇不容易,因为壳的碎块的一面也是白色的,与瓜仁无异,我误认为全是瓜仁而舐进口中去嚼,其味虽非嚼蜡,却等于嚼砂。壳的碎片紧紧地嵌进牙齿缝里,找不到牙签就无法取出。碰到这种钉子的时候,我就下个决心,从此戒绝瓜子。戒绝之法,大抵是喝一口茶来漱一漱口,点起一支香烟,或者把瓜子盆推开些,把身体换个方向坐了,以示不再对它发生关系。然而过了几分钟,与别人谈了几句话,不知不觉之间,会跟了别人而伸手向盆中摸瓜子来咬。等到自己觉察破戒的时候,往往是已经咬过好几粒了。这样,吃了非戒不可,戒了非吃不可;吃而复戒,戒而复吃,我为它受尽苦痛。这使我现在想起了瓜子觉得害怕。
但我看别人,精通此技的很多。我以为中国人的三种博士才能中,咬瓜子的才能最可叹佩。常见闲散的少爷们,一只手指间夹着一支香烟,一只手握着一把瓜子,且吸且咬,且咬且吃,且吃且谈,且谈且笑。从容自由,真是“交关写意!”他们不须拣选瓜子,也不须用手指去剥。一粒瓜子塞进了口里,只消“格”地一咬,“呸”地一吐,早已把所有的壳吐出,而在那里嚼食瓜子的肉了。那嘴巴真象一具精巧灵敏的机器,不绝地塞进瓜子去,不绝地“格”,“呸”,“格”,“呸”,全不费力,可以永无罢休。女人们、小姐们的咬瓜子,态度尤加来得美妙:她们用兰花似的手指摘住瓜子的圆端,把瓜子垂直地塞在门牙中间,而用门牙去咬它的尖端。“的,的”两响,两瓣壳的尖头便向左右绽裂。然后那手敏捷地转个方向,同时头也帮着了微微地一侧,使瓜子水平地放在门牙口,用上下两门牙把两瓣壳分别拨开,咬住了瓜子肉的尖端而抽它出来吃。这吃法不但“的,的”的声音清脆可听,那手和头的转侧的姿势窈窕得很,有些儿妩媚动人,连丢去的瓜子壳也模样姣好,有如朵朵兰花。由此看来,咬瓜子是中国少爷们的专长,而尤其是中国小姐、太太们的拿手戏。
在酒席上、茶楼上,我看见过无数咬瓜子的圣手。近来瓜子大王畅销,我国的小孩子们也都学会了咬瓜子的绝技。我的技术,在国内不如小孩子们远甚,只能在外国人面前占胜。
记得从前我在赴横滨的轮船中,与一个日本人同舱。偶检行箧,发见亲友所赠的一罐瓜子。旅途寂寥,我就打开来和日本人共吃。这是他平生没有吃过的东西,他觉得非常珍奇。在这时候,我便老实不客气地装出内行的模样,把吃法教导他,并且示范地吃给他看。托祖国的福,这示范没有失败。但看那日本人的练习,真是可怜得很!他如法将瓜子塞进口中,“格”地一咬,然而咬时不得其法,将唾液把瓜子的外壳全部浸湿,拿在手里剥的时候,滑来滑去,无从下手,终于滑落在地上,无处寻找了。他空咽一口唾液,再选一粒来咬。这回他剥时非常小心,把咬碎了的瓜子陈列在舱中的食桌上,俯伏了头,细细地剥,好象修理钟表的样子。约莫一二分钟之后,好容易剥得了些瓜仁的碎片,郑重地塞进口里去吃。我问他滋味如何,他点点头连称umai,umai!(好吃,好吃!)我不禁笑了出来。我看他那阔大的嘴里放进一些瓜仁的碎屑,犹如沧海中投以一粟,亏他辨出umai的滋味来。但我的笑不仅为这点滑稽,本由于骄矜自夸的心理。我想,这毕竟是中国人独得的技术,象我这样对于此道最拙劣的人,也能在外国人面前占胜,何况国内无数精通此道的少爷、小姐们呢?
发明吃瓜子的人,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天才!这是一种最有效的“消闲”法。要“消磨岁月”,除了抽鸦片以外,没有比吃瓜子更好的方法了。其所以最有效者,为了它具备三个条件:一、吃不厌;二、吃不饱;三、要剥壳。
俗语形容瓜子吃不厌,叫做“勿完勿歇”。为了它有一种非甜非咸的香味,能引逗人不断地要吃。想再吃一粒不吃了,但是嚼完吞下之后,口中余香不绝,不由你不再伸手向盆中或纸包里去摸。我们吃东西,凡一味甜的,或一味咸的,往往易于吃厌。只有非甜非咸的,可以久吃不厌。瓜子的百吃不厌,便是为此。有一位老于应酬的朋友告诉我一段吃瓜子的趣话:说他已养成了见瓜子就吃的习惯。有一次同了朋友到戏馆里看戏,坐定之后,看见茶壶的旁边放着一包打开的瓜子,便随手向包里掏取几粒,一面咬着,一面看戏。咬完了再取,取了再咬。如是数次,发见邻席的不相识的观剧者也来掏取,方才想起了这包瓜子的所有权。低声问他的朋友:
“这包瓜子是你买来的么?”那朋友说“不”,他才知道刚才是擅吃了人家的东西,便向邻座的人道歉。邻座的人很漂亮,付之一笑,索性正式地把瓜子请客了。由此可知瓜子这样东西,对中国人有非常的吸引力,不管三七二十一,见了瓜子就吃。
俗语形容瓜子吃不饱,叫做“吃三日三夜,长个屎尖头。”
因为这东西分量微小,无论如何也吃不饱,连吃三日三夜,也不过多排泄一粒屎尖头。为消闲计,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条件。
倘分量大了,一吃就饱,时间就无法消磨。这与赈饥的粮食目的完全相反。赈饥的粮食求其吃得饱,消闲的粮食求其吃不饱。最好只尝滋味而不吞物质。最好越吃越饿,象罗马亡国之前所流行的“吐剂”一样,则开筵大嚼,醉饱之后,咬一下瓜子可以再来开筵大嚼,一直把时间消磨下去。
要剥壳也是消闲食品的一个必要条件。倘没有壳,吃起来太便当,容易饱,时间就不能多多消磨了。一定要剥,而且剥的技术要有声有色,使它不象一种苦工,而象一种游戏,方才适合于有闲阶级的生活,可让他们愉快地把时间消磨下去。
具足以上三个利于消磨时间的条件的,在世间一切食物之中,想来想去,只有瓜子。所以我说发明吃瓜子的人是了不起的天才。而能尽量地享用瓜子的中国人,在消闲一道上,真是了不起的积极的实行家!试看糖食店、南货店里的瓜子的畅销,试看茶楼、酒店、家庭中满地的瓜子壳,便可想见中国人在“格,呸”、“的,的”的声音中消磨去的时间,每年统计起来为数一定可惊。将来此道发展起来,恐怕是全中国也可消灭在“格,呸”、“的,的”的声音中呢。
我本来见瓜子害怕,写到这里,觉得更加害怕了。
丰子恺
阿咪者,小白猫也。十五年前我曾为大白猫“白象”写文。白象死后又曾养一黄猫,并未为它写文。最近来了这阿咪,似觉非写不可了。盖在黄猫时代我早有所感,想再度替猫写照。但念此种文章,无益于世道人心,不写也罢。黄猎短命而死之后,写文之念遂消。直至最近,友人送了我这阿咪,此念复萌,不可遏止。率尔命笔,也顾不得世道人心了。
阿咪之父是中国猫,之母是外国猫。故阿咪毛甚长,有似兔子。想是秉承母教之故,态度异常活泼。除睡觉外,竟无片刻静止。地上倘有一物,便是它的游戏伴侣,百玩不厌。
人倘理睬它一下,它就用姿态动作代替言语,和你大打交道。
此时你即使有要事在身,也只得暂时撇开,与它应酬一下;即使有懊恼在心,也自会忘怀一切,笑逐颜开。哭的孩子看见了阿咪,会破涕为笑呢。
我家平日只有四个大人和半个小孩。半个小孩者,便是我女儿的干女儿,住在隔壁,每星期三天宿在家里,四天宿在这里,但白天总是上学。因此,我家白昼往往岑寂,写作的埋头写作,做家务的专心家务,肃静无声,有时竟象修道院。自从来了阿咪,家中忽然热闹了。厨户里常有保姆的话声或骂声,其对象便是阿咪。室中常有陌生的笑谈声,是送信人或邮递员在欣赏阿咪。来客之中,送信人及邮递员最是枯燥,往往交了信件就走,绝少开口谈话。自从家里有了阿咪,这些客人亲昵得多了。常常因猫而问长问短,有说有笑,送出了信件还是留连不忍遽去。
访客之中,有的也很枯燥无味。他们是为公事或私事或礼貌而来的,谈话有的规矩严肃,有的噜苏疙瘩,有的虚空无聊,谈完了天气之后只得默守冷场。然而自从来了阿咪,我们的谈话有了插曲,有了调节,主客都舒畅了。有一个为正经而来的客人,正在侃侃而谈之时,看见阿咪姗姗而来,注意力便被吸引,不能再谈下去,甚至我问他也不回答了。又有一个客人向我叙述一件颇伤脑筋之事,谈话冗长曲折,连听者也很吃力。谈至中途,阿咪蹦跳而来,无端地仰卧在我面前了。这客人正在愤慨之际,忽然转怒为喜,停止发言,赞道:“这猫很有趣!”便欣赏它,抚弄它,获得了片时的休息与调节。有一个客人带了个孩子来。我们谈话,孩子不感兴味,在旁枯坐。我家此时没有小主人可陪小客人,我正抱歉,忽然阿咪从沙发下钻出,抱住了我的脚。于是大小客人共同欣赏阿咪,三人就团结一气了。后来我应酬大客人,阿咪替我招待小客人,我这主人就放心了。原来小朋友最爱猫,和它厮伴半天,也不厌倦;甚至被它抓出了血也情愿。因为他们有一共通性:活泼好动。女孩子更喜欢猫,逗它玩它,抱它喂它,劳而不怨。因为他们也有个共通性:娇痴亲昵。
写到这里,我回想起已故的黄猫来了。这猫名叫“猫伯伯”。在我们故乡,伯伯不一定是尊称。我们称鬼为“鬼伯伯”,称贼为“贼伯伯”。故猫也不妨称为“猫伯伯”。大约对于特殊而引人注目的人物,都可讥讽地称之为伯伯。这猫的确是特殊而引人注目的。我的女儿最喜欢它。有时她正在写稿,忽然猫伯伯跳上书桌来,面对着她,端端正正地坐在稿纸上了。她不忍驱逐,就放下了笔,和它玩耍一会。有时它竟盘拢身体,就在稿纸上睡觉了,身体仿佛一堆牛粪,正好装满了一张稿纸。有一天,来了一位难得光临的贵客。我正襟危坐,专心应对。“久仰久仰”,“岂敢岂敢”,有似演剧。忽然猫伯伯跳上矮桌来,嗅嗅贵客的衣袖。我觉得太唐突,想赶走它。贵客却抚它的背,极口称赞:“这猫真好!”话头转向了猫,紧张的演剧就变成了和乐的闲谈。后来我把猫伯伯抱开,放在地上,希望它去了,好让我们演完这一幕。岂知过得不久,忽然猫伯伯跳到沙发背后,迅速地爬上贵客的背脊,端端正正地坐在他的后颈上了!这贵客身体魁梧奇伟,背脊颇有些驼,坐着喝茶时,猫伯伯看来是个小山坡,爬上去很不吃力。此时我但见贵客的天官赐福的面孔上方,露出一个威风凛凛的猫头,画出来真好看呢!我以主人口气呵斥猫伯伯的无礼,一面起身捉猫。但贵客摇手阻止,把头低下,使山坡平坦些,让猫伯伯坐得舒服。如此甚好,我也何必做杀风景的主人呢?于是主客关系亲密起来,交情深入了一步。
可知猫是男女老幼一切人民大家喜爱的动物。猫的可爱,可说是群众意见。而实际上,如上所述,猫的确能化岑寂为热闹,变枯燥为生趣,转懊恼为欢笑;能助人亲善,教人团结。即使不捕老鼠,也有功于人生。那么我今为猫写照,恐是未可厚非之事吧?猫伯伯行年四岁,短命而死。这阿咪青春尚只三个月。希望它长寿健康,象我老家的老猫一样,活到十八岁。这老猫是我的父亲的爱物。父亲晚酌时,它总是端坐在酒壶边。父亲常常摘些豆腐干喂它。六十年前之事,今犹历历在目呢。
冰 心
雨声渐渐的住了,窗帘后隐隐的透进清光来。推开窗户一看,呀!凉云散了,树叶上的残滴,映着月儿,好似萤光千点,闪闪烁烁的动着。——真没想到苦雨孤灯之后,会有这么一幅清美的图画!
凭窗站了一会儿,微微的觉得凉意侵人。转过身来,忽然眼花缭乱,屋子里的别的东西,都隐在光云里;一片幽辉,只浸着墙上画中的安琪儿。——这白衣的安琪儿,抱着花儿,扬着翅儿,向着我微微的笑。
“这笑容仿佛在哪儿看见过似的,什么时候,我曾……”
我不知不觉的便坐在窗口下想,——默默的想。
严闭的心幕,慢慢的拉开了,涌出五年前的一个印象。——一条很长的古道。驴脚下的泥,兀自滑滑的。田沟里的水,潺潺的流着。近村的绿树,都笼在湿烟里。弓儿似的新月,挂在树梢。一边走着,似乎道旁有一个孩子,抱着一堆灿白的东西。驴儿过去了,无意中回头一看。——他抱着花儿,赤着脚儿,向着我微微的笑。
“这笑容又仿佛是哪儿看见过似的!”我仍是想——默默的想。
又现出一重心幕来,也慢慢的拉开了,涌出十年前的一个印象。——茅檐下的雨水,一滴一滴的落到衣上来。土阶边的水泡儿,泛来泛去的乱转。门前的麦垅和葡萄架子,都濯得新黄嫩绿的非常鲜丽。——一会儿好容易雨晴了,连忙走下坡儿去。迎头看见月儿从海面上来了,猛然记得有件东西忘下了,站住了,回过头来。这茅屋里的老妇人——她倚着门儿,抱着花儿,向着我微微的笑。
这同样微妙的神情,好似游丝一般,飘飘漾漾的合了拢来,绾在一起。
这时心下光明澄静,如登仙界,如归故乡。眼前浮现的三个笑容,一时融化在爱的调和里看不分明了。
余光中
一百年前发明电话的那人,什么不好姓,偏偏姓“铃”(AlexanderBell),真是一大巧合。电话之来,总是从颤颤的一串铃声开始,那高调,那频率,那精确而间歇的发作,那一叠连声的催促,凡有耳神经的人,没有谁不悚然惊魂,一跃而起的。最吓人的,该是深夜空宅,万籁齐寂,正自杯弓蛇影之际,忽然电话铃声大作,像恐怖电影里那样。旧小说的所谓“催魂铃”,想来也不过如此了。王维的辋川别墅里,要是装了一架电话,他那些静绝清绝的五言绝句,只怕一句也吟不出了。电话,真是现代生活的催魂铃。
电话线的天网恢恢,无远弗届,只要一线袅袅相牵,株连所及,我们不但遭人催魂,更往往催人之魂,彼此相催,殆无已时。古典诗人常爱夸张杜鹃的鸣声与猿啼之类,说得能催人老。于今猿鸟去人日远,倒是格凛凛不绝于耳的电话铃声,把现代人给催老了。古人鱼雁往返,今人铃声相迫。鱼来雁去,一个回合短则旬月,长则经年,那天地似乎广阔许多。“晚来天欲雪,能饮一杯无?”那时如果已有电话,一个电话刘十九就来了,结果我们也就读不到这样的佳句。至于“断无消息石榴红”,那种天长地久的等待,当然更有诗意。据说阿根延有一位邮差,生就拉丁民族的洒脱不羁,常把一袋袋的邮件倒在海里,多少叮咛与嘱咐,就此付给了鱼虾。后来这家伙自然吃定了官司。我国早有一位殷洪乔,把人家托带的百多封信全投在江中,还祝道:“沉者自沉,浮者自浮,殷洪乔不能作致书邮!”这位逍遥殷公,自己不甘随俗浮沉,却任可怜的函书随波浮沉,结果非但逍遥法外,还上了《世说新语》,成了任诞趣谭。如果他生在现代,就不能这么任他逍遥,因为现代的大城市里,电话机之多,分布之广,就像工业文明派到家家户户去卧底的奸细,催魂的铃声一响,没有人不条件反射地一跃而起,赶快去接,要是不接,它就跟你没了没完,那高亢而密集的声浪,锲而不舍,就像一排排嚣张的惊叹号一样,滔滔向你卷来。
我不相信魏晋名士乍闻电话铃声能不心跳。至少我就不能。我家的电话,像一切深入敌阵患在心腹的奸细,竟装在我家文化中心的书房里,注定我一夕数惊,不,数十惊。四个女儿全长大了,连“最小偏怜”的一个竟也超过了“边城”里翠翠的年龄。每天晚上,热门的电视节目过后,进入书房,面对书桌,正要开始我的文化活动,她们的男友们(?)也纷纷出动了。我用问号,是表示存疑,因为人数太多,讲的又全是广东话,我凭什么分别来者是男友还是天真的男同学叱?总之我一生没有听过这么多陌生男子的声音。电话就在我背后响起,当然由我推椅跳接,问明来由,便扬声传呼,辗转召来“他”要找的那个女儿。铃声算是镇下去了,继之而起的却是人声的哼哼唧唧,喃喃喋喋。被铃声惊碎了的静谧,一片片又拼了拢来,却夹上这么一股昵昵尔汝,不听不行、听又不清的涓涓细流,再也拼不完整。世界上最令人分心的声音,还是人自己的声音,尤其是家人的语声。开会时主席滔滔的报告,演讲时名人侃侃的大言,都可以充耳不闻,别有用心,更勿论公车上渡轮上不相干的人声鼎沸,唯有这家人耳熟的声音,尤其是向着听筒的切切私语、叨叨独白,欲盖弥彰,似抑实扬,却又间歇不定,笑嗔无常,最能乱人心意。你当然不会认真听下去,可是家人的声音,无论是音色和音调,太亲切了,不听也自入耳,待要听时,却轮到那头说话了,这头只剩下了唯唯诺诺。有意无意之间,一通电话,你听到的只是零零碎碎、断断续续的“片面之词”,在朦胧的听觉上,有一种半盲的幻觉。好不容易等到叮咛一声挂回听筒,还我寂静,正待接上断绪,重新投入工作,铃声响处,第二个电话又来了。四个女儿加上一个太太,每人晚上四五个电话,催魂铃声便不绝于耳。像一个现代的殷洪乔,我成了五个女人的接线生。有时也想回对方一句“她不在”,或者干脆把电话挂断,又怕侵犯了人权,何况还是女权,在一对五票的劣势下,怎敢冒天下之大不韪?
绝望之余,不禁悠然怀古,想没有电话的时代,这世界多么单纯,家庭生活又多么安静,至少房门一关,外面的世界就闯不进来了,哪像现代人的家里,肘边永远伏着这么一枚不定时的炸弹。那时候,要通消息,写信便是。比起电话来,书信的好处太多了。首先,写信阅信都安安静静,不像电话那么吵人。其次,书信有耐性和长性,收到时不必即拆即读,以后也可以随时展阅,从容观赏,不像电话那样即呼即应,一问一答,咄咄逼人而来。“星期三有没有空?”“那么,星期四行不行?”这种事情必须当机立断,沉吟不得,否则对方会认为你有意推托。相比之下,书信往还,中间有绿衣人或蓝衣人作为缓冲,又有洪乔之误周末之阻等等的藉口,可以慢慢考虑,转肘的空间宽得多了。书信之来,及门而止,然后便安详地躺在信箱里等你去取,哪像电话来时,登堂入室,直捣你的心脏,真是迅铃不及掩耳。一日廿四小时,除了更残漏断、英文所谓“小小时辰”之外,谁也抗拒不了那催魂铃武断而坚持的命令,无论你正做着什么,都得立刻放下来,向它“交耳”。周公“一沐三握发,一饭三吐哺”,是为接天下之贤士,我们呢,是为接电话。谁没有从浴室里气急败坏地裸奔出来,一手提裤,一手去抢听筒呢?岂料一听之下,对方满口日文,竟是错了号码。电话动口,书信动手,其实写信更见君子之风。我觉得还是老派的书信既古典又浪漫;古人“呼儿烹鲤鱼,中有尺素书”的优雅形象不用说了,就连现代通信所见的邮差、邮筒、邮票、邮戳之类,也都有情有韵,动人心目。在高人雅士的手里,书信成了绝佳的作品,进则可以辉照一代文坛,退则可以怡悦二三知已,所以中国人说它是“心声之献酬”,西洋人说它是“最温柔的艺术”。但自电话普及以后,朋友之间要互酬心声,久已勤于动口而懒于动手,眼看这种温柔的艺术已经日渐没落了。其实现代人写的书信,甚至出于名家笔下的,也没有多少够得上“温柔”两字。也许有人不服,认为现代人虽爱通话,却也未必疏于通信,圣诞新年期间,人满邮局信满邮袋的景象,便是一大例证。其实这景象并不乐观,因为年底的函件十之八九都不是写信,只是在印好的贺节词下签名而已。通信“现代化”之后,岂但过年过节,就连贺人结婚、生辰、生子、慰人入院、出院、丧亲之类的场合,也都有印好的公式卡片任你“填表”。“听说你离婚了,是吗?不要灰心,再接再厉,下一个一定美满!”总有一天会出售这样的慰问明信片的。所谓“最温柔的艺术”,在电话普及、社交卡片泛滥的美国,是注定要没落的了。甚至连情书,“最温柔的艺术”里原应最温柔的一种,怕也温柔不起来了。梁实秋先生在《雅舍小品》里说:“情人们只有在不能喁喁私语时才要写信。情书是一种紧急救济。”他没有料到电话愈来愈发达,情人情急的时候是打电话,不是写情书,即使山长水远,也可以两头相思一线贯通。以前的情人总不免“肠断萧娘一纸书”,若是“玉当缄札何由达”,就更加可怜了。现代的情人只拨那小小的转盘,不再向尺素之上去娓娓倾诉。麦克鲁恒说得好:“消息端从媒介来”,现代情人的口头盟誓,在十孔盘里转来转去,铃声丁零一响,便已消失在虚空里,怎能转出伟大的爱情来呢?电话来得快,消失得也快,不像文字可以永垂后世,向一代代的痴顽去求印证。我想情书的时代是一去不返了,不要提亚伯拉德和哀绿绮思,即使近如徐志摩和郁达夫的多情,恐也难再。有人会说:“电话难道就一无好处吗?至少即发即至,随问随答,比通信快得多啊!遇到急事,一通电话可以立刻解决,何必劳动邮差摇其鹅步,延误时机呢?”这我当然承认,可是我也要问,现代生活的节奏调得这么快,究竟有什么意义呢?你可以用电话去救人,匪徒也可以用电话去害人,大家都快了,快,又有什么意义?
客从远方来,遗我一书札;上言长相思,下言久离别。置书怀袖中,三岁字不灭;一心抱区区,惧君不识察。
在节奏舒缓的年代,一切都那么天长地久,耿耿不灭,爱情如此,一纸痴昧的情书,贴身三年,也是如此。在高速紧张的年代,一切都即生即灭,随荣随枯,爱情和友情,一切的区区与耿耿,都被机器吞进又吐出,成了车载斗量的消耗品了。电话和电视的恢恢天网,使五洲七海千城万邑缩小成一个“地球村”,四十亿兆民都迫到你肘边成了近郊。人类愈“进步”,这大千世界便愈加缩小。英国记者魏克说,孟买人口号称六百万,但是你在孟买的街头行走时,好像那六百万人全在你身边。据说有一天附带电视的电话机也将流行,那真是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了。《二○○一年:太空放逐记》的作者克拉克曾说:到一九八六年我们就可以跟火星上的朋友通话,可惜时差是三分钟,不能“对答如流”。我的天,“地球村”还不够,竟要去开发“太阳系村”吗?野心勃勃的科学家认为,有一天我们甚至可能探访太阳以外的太阳。但人类太空之旅的速限是光速,一位太空人从廿五岁便出发去织女星,长征归来,至少是七十七岁了,即使在途中他能因“冻眠”而不老,世上的亲友只怕也半为鬼了。空间的代价是时间”,一点也不错。我是一个太空片迷,但我的心情颇为矛盾。从“二○○一年”到“第三类接触”,一切太空片都那么美丽、恐怖而又寂寞,令人“念天地之悠悠,独怆然而涕下”。而尤其是寂寞,唉,太寂寞了。人类即使能征服星空,也不过是君临沙漠而已。长空万古,渺渺星辉,让一切都保点距离和神秘,可望而不可即,不是更有情吗?留一点余地给神话和迷信吧,何必赶得素娥青女都走投无路,“逼神太甚”呢?宁愿我渺小而宇宙伟大,一切的江河不朽,也不愿进步到无远弗届,把宇宙缩小得不成气象。对无远弗届的电话与关山阻隔的书信,我的选择也是如此。在英文里,叫朋友打个电话来,是“给我一声铃”。催魂铃吗,不必了。不要给我一声铃,给我一封信吧。
余光中
二女幼珊在港参加侨生联考,以第一志愿分发台大外文系。听到这消息,我松了一口气,从此不必担心四个女儿通通嫁给广东男孩了。
我对广东男孩当然并无偏见,在港六年,我班上也有好些可爱的广东少年,颇讨老师的欢心,但是要我把四个女儿全都让那些“靓仔”、“叻仔”掳掠了去,却舍不得。不过,女儿要嫁谁,说得洒脱些,是她们的自由意志,说得玄妙些呢,是因缘,做父亲的又何必患得患失呢?何况在这件事上,做母亲的往往位居要冲,自然而然成了女儿的亲密顾问,甚至亲密战友,作战的对象不是男友,却是父亲。等到做父亲的惊醒过来,早已腹背受敌,难挽大势了。
在父亲的眼里,女儿最可爱的时候是在十岁以前,因为那时她完全属于自己。在男友的眼里,她最可爱的时候却在十七岁以后,因为这时她正像毕业班的学生,已经一心向外了。父亲和男友,先天上就有矛盾。对父亲来说,世界上没有东西比稚龄的女儿更完美的了,唯一的缺点就是会长大,除非你用急冻术把她久藏,不过这恐怕是违法的,而且她的男友迟早会骑了骏马或摩托车来,把她吻醒。我未用太空舱的冻眠术,一任时光催迫,日月轮转,再揉眼时,怎么四个女儿都已依次长大,昔日的童话之门砰地一关,再也回不去了。四个女儿,依次是珊珊、幼珊、佩珊、季珊。简直可以排成一条珊瑚礁。珊珊十二岁的那年,有一次,未满九岁的佩珊忽然对来访的客人说:“喂,告诉你,我姐姐是一个少女了!”在座的大人全笑了起来。曾几何时,惹笑的佩珊自己,甚至最幼稚的季珊,也都在时光的魔杖下,点化成“少女”了。冥冥之中,有四个“少男”正偷偷袭来,虽然蹑手蹑足,屏声止息,我却感到背后有四双眼睛,像所有的坏男孩那样,目光灼灼,心存不轨,只等时机一到,便会站到亮处,装出伪善的笑容,叫我岳父。我当然不会应他。哪有这么容易的事!我像一棵果树,天长地久在这里立了多年,风霜雨露,样样有份,换来果实累累,不胜负荷。而你,偶尔过路的小子,竟然一伸手就来摘果子,活该蟠地的树根绊你一交!
而最可恼的,却是树上的果子,竟有自动落入行人手中的样子。树怪行人不该擅自来摘果子,行人却说是果子刚好掉下来,给他接着罢了。这种事,总是里应外合才成功的。当初我自己结婚,不也是有一位少女开门揖盗吗?“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”,说得真是不错。
不过彼一时也,此一时也。同一个人,过街时讨厌汽车,开车时却讨厌行人。现在是轮到我来开车。
好多年来,我已经习于和五个女人为伍,浴室里弥漫着香皂和香水气味,沙发上散置皮包和发卷,餐桌上没有人和我争酒,都是天经地义的事。戏称吾庐为“女生宿舍”,也已经很久了。做了“女生宿舍”的舍监,自然不欢迎陌生的男客,尤其是别有用心的一类。但自己辖下的女生,尤其是前面的三位,已有“不稳”的现象,却令我想起叶慈的一句诗:一切已崩溃,失去重心。
我的四个假想敌,不论是高是矮,是胖是瘦,是学医还是学文,迟早会从我疑惧的迷雾里显出原形,一一走上前来,或迂回曲折,嗫嚅其词,或开门见山,大言不惭,总之要把他的情人,也就是我的女儿,对不起,从此领去。无形的敌人最可怕,何况我在亮处,他在暗里,又有我家的“内奸”接应,真是防不胜防。只怪当初没有把四个女儿及时冷藏,使时间不能拐骗,社会也无由污染。现在她们都已大了,回不了头。我那四个假想敌,那四个鬼鬼祟祟的地下工作者,也都已羽毛丰满,什么力量都阻止不了他们了。先下手为强,这件事,该乘那四个假想敌还在襁褓的时候,就予以解决的。至少美国诗人纳许(Ogden Nash,1902~1971)劝我们如此。他在一首妙诗《由女婴之父来唱的歌》(Song to Be Sung by theFather of Infant Female Children)之中,说他生了女儿吉儿之后,惴惴不安,感到不知什么地方正有个男婴也在长大,现在虽然还浑浑噩噩,口吐白沫,却注定将来会抢走他的吉儿。于是做父亲的每次在公园里看见婴儿车中的男婴,都不由神色一变,暗暗想:“会不会是这家伙?”想着想着,他“杀机陡萌”,便要解开那男婴身上的别针,朝他的爽身粉里撒胡椒粉,把盐撒进他的奶瓶,把沙撒进他的菠菜汁,再扔头优游的鳄鱼到他的婴儿车里陪他游戏,逼他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而去,去娶别人的女儿。足见诗人以未来的女婿为假想敌,早已有了前例。
不过一切都太迟了。当初没有当机立断,采取非常措施,像纳许诗中所说的那样,真是一大失策。如今的局面,套一句史书上常见的话,已经是“寇入深矣!”女儿的墙上和书桌的玻璃垫下,以前的海报和剪报之类,还是披头,拜丝,大卫·凯西弟的形象,现在纷纷都换上男友了。至少,滩头阵地已经被入侵的军队占领了去,这一仗是必败的了。记得我们小时,这一类的照片仍被列为机密要件,不是藏在枕头套里,贴着梦境,便是夹在书堆深处,偶尔翻出来神往一番,哪有这么二十四小时眼前供奉的?
这一批形迹可疑的假想敌,究竟是哪年哪月开始入侵厦门街余宅的,已经不可考了。只记得六年前迁港之后,攻城的军事便换了一批口操粤语少年来接手。至于交战的细节,就得问名义上是守城的那几个女将,我这位“昏君”是再也搞不清的了。只知道敌方的炮火,起先是瞄准我家的信箱,那些歪歪斜斜的笔迹,久了也能猜个七分;继而是集中在我家的电话,“落弹点”就在我书桌的背后,我的文苑就是他们的沙场,一夜之间,总有十几次脑震荡。那些粤音平上去入,有九声之多,也令我难以研判敌情。现在我带幼珊回了厦门街,那头的广东部队轮到我太太去抵挡,我在这头,只要留意台湾健儿,任务就轻松多了。信箱被袭,只如战争的默片,还不打紧。其实我宁可多情的少年勤写情书,那样至少可以练习作文,不致在视听教育的时代荒废了中文。可怕的还是电话中弹,那一串串警告的铃声,把战场从门外的信箱扩至书房的腹地,默片变成了身历声,假想敌在实弹射击了。更可怕的,却是假想敌真的闯进了城来,成了有血有肉的真敌人,不再是假想了好玩的了,就像军事演习到中途,忽然真的打起来了一样。真敌人是看得出来的。在某一女儿的接应之下,他占领了沙发的一角,从此两人呢喃细语。嗫嚅密谈,即使脉脉相对的时候,那气氛也浓得化不开,窒得全家人都透不过气来。这时几个姐妹早已回避得远远的了,任谁都看得出情况有异。万一敌人留下来吃饭,那空气就更为紧张,好像摆好姿势,面对照相机一般。平时鸭塘一般的餐桌,四姐妹这时像在演哑剧,连筷子和调羹都似乎得到了消息,忽然小心翼翼起来。明知这僭越的小子未必就是真命女婿,(谁晓得宝贝女儿现在是十八变中的第几变呢?)心里却不由自主升起一股淡淡的敌意。也明知女儿正如将熟之瓜,终有一天会蒂落而去,却希望不是随眼前这自负的小子。
当然,四个女儿也自有不乖的时候,在恼怒的心情下,我就恨不得四个假想敌赶快出现,把她们统统带走。但是那一天真要来到时,我一定又会懊悔不已。我能够想象,人生的两大寂寞,一是退休之日,一是最小的孩子终于也结婚之后。宋淇有一天对我说:“真羡慕你的女儿全在身边!”真的吗?至少目前我并不觉得,自己有什么可羡之处。也许真要等到最小的季珊也跟着假想敌度蜜月去了,才会和我存并坐在空空的长沙发上,翻阅她们小时相簿,追忆从前,六人一车长途壮游的盛况,或是晚餐桌上,热气蒸腾,大家共享的灿烂灯光。人生有许多事情,正如船后的波纹,总要过后才觉得美的。这么一想,又希望那四个假想敌,那四个生手笨脚的小伙子,还是多吃几口闭门羹,慢一点出现吧。
袁枚写诗,把生女儿说成“情疑中副车”,这书袋掉得很有意思,却也流露了重男轻女的封建意识。照袁枚的说法,我是连中了四次副车,命中率够高的了。余宅的四个小女孩现在变成了四个小妇人,在假想敌环伺之下,若问我择婿有何条件,一时倒恐怕答不上来。沉吟半晌,我也许会说:“这件事情,上有月下老人的婚姻谱,谁也不能窜改,包括韦固,下有两个海誓山盟的情人,‘二人同心,其利断金’,我凭什么要逆天拂人,梗在中间?何况终身大事,神秘莫测,事先无法推理,事后不能悔棋,就算交给21世纪的电脑,恐怕也算不出什么或然率来。倒不如故示慷慨,伪作轻松,博一个开明父亲的美名,到时候带颗私章,去做主婚人就是了。”问的人笑了起来,指着我说:“什么叫做‘伪作轻松’?可见你心里并不轻松。”我当然不很轻松,否则就不是她们的父亲了。例如人种的问题,就很令人烦恼。万一女儿发痴,爱上一个耸肩摊手口香糖嚼个不停的小怪人,该怎么办呢?在理性上,我愿意“有婿无类”,做一个大大方方的世界公民。但是在感情上,还没有大方到让一个臂毛如猿的小伙子把我的女儿抱过门槛。现在当然不再是“严夷夏之防”的时代,但是一任单纯的家庭扩充成一个小型的联合国,也大可不必。问的人又笑了,问我可曾听说混血儿的聪明超乎常人。我说:“听过,但是我不希罕抱一个天才的‘混血孙’。我不要一个天才儿童叫我Grandpa,我要他叫我外公。”问的人不肯罢休:“那么省籍呢?”“省籍无所谓,”我说。“我就是苏闽联姻的结果,还不坏吧?当初我母亲从福建写信回武进,说当地有人向她求婚。娘家大惊小怪,说‘那么远!怎么就嫁给南蛮!’后来娘家发现,除了言语不通之外,这位闽南姑爷并无可疑之处。这几年,广东男孩锲而不舍,对我家的压力很大,有一天闽粤结成了秦晋,我也不会感到意外。如果有个台湾少年特别巴结我,其志又不在跟我谈文论诗,我也不会怎么为难他的。至于其他各省,从黑龙江直到云南,口操各种方言的少年,只要我女儿不嫌他,我自然也欢迎。”
“那么学识呢?”“学什么都可以。也不一定要是学者,学者往往不是好女婿,更不是好丈夫。只有一点:中文必须精通。中文不通,将祸延吾孙!”客又笑了。“相貌重不重要?”他再问。“你真是迂阔之至!”这次轮到我发笑了。“这种事,我女儿自己会注意,怎么会要我来操心?”
笨客还想问下去,忽然门铃响起。我起身去开大门,发现长发乱处,又一个假想敌来掠余宅。
郑振铎译
玩具
孩子,你真是快活呀,一早晨坐在泥土里,耍着折下来的小树枝儿.
我微笑地看你在那里耍着那根折下来的小树枝儿.
我正忙着算帐,一小时一小时在那里加叠数字.
也许你在看我,想道:”这种好没趣的游戏,竟把你的一早晨的好时间浪费掉了!”
孩子,我忘了聚精会神玩耍树枝与泥饼的方法了.
我寻求贵重的玩具,收集金块与银块.
你呢,无论找到什么便去做你的快乐的游戏,我呢,却把我的时间与力气都浪费在那些我永不能得到的东西上.
我在我的脆薄的独木船里挣扎着要航过欲望之海,竟忘了我也是在那里做游戏了.
金色花
假如我变了一朵金色花,只是为了好玩,长在那棵树的高枝上,笑哈哈地在风中摇摆,又在新生的树叶上跳舞,妈妈,你会认识我么?
你要是叫道:”孩子,你在哪里呀?”我暗暗地在那里匿笑,却一声儿不响.
我要悄悄地开放花瓣儿,看着你工作.
当你沐浴后,湿发披在两肩,穿过金色花的林荫,走到你做祷告的小庭院时,你会嗅到这花的香气,却不知道这香气是从我身上来的.
当你吃过中饭,坐在窗前读<<罗摩衍那>>,那棵树的阴影落在你的头发与膝上时,我便要投我的小小影子在你的书页上,正投在你所读的地方.
但是你会猜得出这就是你的小孩子的小影子么?
当你黄昏时拿了灯到牛棚里去,我便要突然地再落到地上来,又成了你的孩子,求你讲个故事给我听.
"你到哪里去了,你这坏孩子?”
“我不告诉你,妈妈.”这就是你同我那时所要说的话了.
第一次的茉莉花
呵,这些茉莉花,这些白的茉莉花!
我仿佛记得我第一次双手满捧着这些茉莉花,这些白的茉莉花的时候.
我喜爱那日光,那天空,那绿色的大地;
我听见那河水淙淙的流声,在黑漆的午夜里传过来;
秋天的夕阳,在荒原上大路转角处迎我,如新妇揭起她的面纱迎接好的爱人.
但我想起孩提时第一次捧在手里的白茉莉,心里充满着甜蜜的回忆.
我生平有过许多快活的日子,在节日宴会的晚上,我曾跟着说笑话的人大笑.
在灰暗的雨天的早晨,我吟哦过许多飘逸的诗篇.
我颈上戴过爱人手织的醉花的花圈,作为晚装.
但我想起孩提时第一次捧在手里的白茉莉,心里充满着甜蜜的回忆.
同情
如果我只是一只小狗,而不是你的小孩,亲爱的妈妈,当我想吃你的盘里的东西时,你要向我说"不"么?
你要赶开我,对我说道:"滚开,你这淘气的小狗"么?
那末,走罢,妈妈,走罢!当你叫唤我的时候,我就永不到你那里去,也永不要你再喂我吃东西了.
如果我只是一只绿色的小鹦鹉,而不是你的小孩,亲爱的妈妈,你要把我紧紧地锁住,怕我飞走么?
你要对我摇你的手,说道:"怎样的一个不知感恩的贱鸟呀!整夜地尽在咬它的链子"么?
那末,走罢,妈妈,走罢!我要跑到树林里去;我就永不再让你抱我在你的臂里了.
赠品
我要送些东西给你,我的孩子,因为我们同是漂泊在世界的溪流中的.
我们的生命将被分开,我们的爱也将被忘记.
但我却没有那样傻,希望能用我的赠品来买你的心.
你的生命正是青春,你的道路也长着呢,你一口气饮尽了我们带给你的爱,便回身离开我们跑了.
你有你的游戏,有你的游伴.如果你没有时间同我们在一起,如果你想不到我们,那有什么害处呢?
我们呢,自然的,在老年时,会有许多闲暇的时间,去计算那过去的日子,把我们手里永久失了的东西,在心里爱抚着.
河流唱着歌很快地流去,冲破所有的堤防.但是山峰却留在那里,忆念着,满怀依依之情.
唐 敏
相传水仙花是由一对夫妻变化而来的。丈夫名叫金盏,妻子名叫百叶。因此水仙花的花朵有两种,单瓣的叫金盏,重瓣的叫百叶。
“百叶”的花瓣有四重,两重白色的大花瓣中夹着两重黄色的短花瓣。看过去既单纯又复杂,象闽南善于沉默的女子,半低着头,眼睛向下看的。悲也默默,喜也默默。
“金盏”由六片白色的花瓣组成一个盘子,上面放一只黄花瓣团成的酒盏。这花看去一目了然,确有男子干脆简单的热情。特别是酒盏形的花芯,使人想到死后还不忘饮酒的男人的豪情。
要是他们在变成花朵之前还没有结成夫妻,百叶的花一定是纯白的,金盏也不会有洁白的托盘。世间再也没有象水仙花这样体现夫妻互相渗透的花朵了吧?常常想象金盏喝醉了酒来亲昵他的妻子百叶,把酒气染在百叶身上,使她的花朵里有了黄色的短花瓣。百叶生气的时候,金盏端着酒杯,想喝而不敢,低声下气过来讨好百叶。这样的时候,水仙花散发出极其甜蜜的香味,是人间夫妻和谐的芬芳,弥漫在迎接新年的家庭里。
刚刚结婚,有没有孩子无所谓。只要有一个人出差,另一个就想方设法跟了去。炉子灭掉、大门一锁,无论到多么没意思的地方也是有趣的。到了有朋友的地方就尽兴地热闹几天,留下愉快的记忆。没有负担的生活,在大地上溜来逛去,被称作“游击队之歌”。每到一地,就去看风景,钻小巷走大街,袭击眼睛看得到的风味小吃。
可是,突然地、非常地想要得到唯一的“独生子女”。
冬天来临的时候,开始养育水仙花了。
从那一刻起,把水仙花看作是自己孩子的象征了。
象抽签那样,在一堆价格最高的花球里选了一个。
如果开“金盏”的花,我将有一个儿子;
如果开“百叶”的花,我会有一个女儿。
用小刀剖开花球,精心雕刻叶茎。一共有六外花苞。看着包在叶膜里象胖乎乎婴儿般的花蕾,心里好紧张。到底是儿子还是女儿呢?
我希望能开出“金盏”的花。
从内心深处盼望的是男孩子。
绝不是轻视女孩子。而是无法形容地疼爱女孩子。
爱到根本不忍心让她来到这个世界。
因为我不能保证她一生幸福,不能使她在短暂的人生中得到最美的爱情。尤其担心她的身段容貌不美丽而受到轻视,假如她奇丑无比却偏偏又聪明又善良,那就注定了她的一生将多么痛苦。
而男孩就不一样。男人是泥土造的,苦难使他们紧强。
“上帝”用泥土创造了男人,却用男人的肋骨造出了女人。肋骨上有新鲜的血和肉,只要轻轻一碰就会痛彻心肠。因此,女子连最微小的伤害也是不能忍受的。
从这个意义来说,女子是一种极其敏锐和精巧的昆虫。她们的触角、眼睛、柔软无骨的躯体,还有那艳丽的翅膀,仅仅是为了感受爱、接受爱和吸引爱而生成的。她们最早预感到灾难,又最早在灾难的打击下夭亡。
一天和朋友在咖啡座小饮。这位比我多了近十年阅历的朋友说:
“男人在爱他喜欢的女人的过程中感到幸福。他感到美满是因为对方接受他为她做的每件事。女人则完全相反,她只要接受爱就是幸福。如果女人去爱去追求她喜欢的男子,那是顶痛苦的事,而且被她爱的男人也就没有幸福的感觉了。这是非常奇妙的感觉。”
在茫茫的暮色中,从座位旁的窗口望下去,街上的行人如水,许多各种各样身世的男人和女人在匆匆走动。
“一般来说,男子的爱比女子长久。只要是他寄托过一段情感的女人,在许多年之后向他求助,他总是会尽心地帮助她的。男人并不太计较那女的从前对自己怎样。”
那一刹间我更加坚定了要生儿子的决心。男孩不仅仅天生比女孩能适应社会、忍受困苦,而且是女人幸福的源泉。我希望我的儿子至少能以善心厚待他生命中的女人,给她们短暂人生中永久的幸福感觉。
“做男人最大的缺点就是,没有办法珍惜他不喜欢的女人对他的爱慕。这种反感发自真心一点不虚伪,他们忍不住要流露出对那女儿的轻视。轻浮的少年就更加过份,在大庭广众下伤害那样的姑娘。这是男人邪恶的一面。”
我想到我的女儿,如果她有幸免遭当众的羞辱,遇到一位完全懂得尊重她感情的男人,却把尊重当成了对她的爱,那样的悲哀不是更深吗?在男人,追求失败了并没有破坏追求时的美感;在女人则成了一生一世的耻辱。
怎么样想,还是不希望有女孩。
用来占卜的水仙花却迟迟不开放。
这棵水仙长得从未有过地结实,从来没洒过太阳也绿葱葱的,虎虎有生气。
后来,花蕾冲破包裹的叶膜,象孔雀的尾巴一样张开来,六只绿孔雀停在一块。
每一个花骨朵都胀得满满的,但是却一直不肯开放。
到底是“金盏”还是“百叶”呢?
弗洛依德的学说已经够让人害怕了,婴儿在吃奶的时期起就有了爱欲。而一生的行为都受着情欲的支配。
偶然听佛学院学生上课,讲到佛教的“缘生”说。关于十二因缘,就是从受胎到死的生命的因果律,主宰一切有形和无形的生命与精神变化的力量是情欲。不仅是活着的人对自身对事物的感受着情欲的支配,就连还没有获得生命形体的灵魂,也受着同样的支配。
生女儿的,是因为有一个女的灵魂爱上了做父亲的男子,投入他的怀抱,化做了他的女儿;
生儿子的,是因为有一个男的灵魂爱上了做母亲的女子,投入她的怀抱,化做她的儿子。
如果我到死也没有听到这种说法,脑子里就不会烙下这么骇人的火印。如今却怎么也忘不了。
回家,我问我的郎君:“要男孩还是女孩?”
“女孩!”他毫不犹豫地回答。
“男孩!”我气极了!
“为什么?”他奇怪了。
我却无从回答。
就这样,在梦中看见我的水仙花开放了。
无比茂盛,是女孩子的花,满满地开了一盆。
我失望得无法形容。
开在最高处的两朵并在一起的花说:
“妈妈不爱我们,那就去死吧!”
她们俩向下一倒,浸入一盆滚汤的开水中。
等我急急忙忙把她们捞起来,并表示愿意带她们走的时候,她们已经烫得象煮熟的白菜叶子一样了。
过了几天,果然是女孩子的花开放了。
在短短的几天内,她们拼命地怒放开所有的花朵。也有一枝花茎抽得最高的,在这簇花朵中,有两朵最大的花并肩开放着。和梦中不同的,她们不是抬着头,而是全部低着头的,象受了风吹,花向一个方向倾斜。抽得最长的那根花茎突然立不直了,软软地东倒西歪。用绳子捆,用铅笔顶,都支不住。一不小心,这花茎就啪地倒下来。
不知多么抱歉,多么伤心。终日看着这盆盛开的花。
它发出一阵阵锐利的芬芳,香气直钻心底。她们无视我的关切,完全是为了她们自己在努力地表现她们的美丽。
每朵花都白得浮悬在空中,云朵一样停着。其中黄灿灿的花瓣,是云中的阳光。她们短暂的花期分秒流逝。
她们的心中鄙视我。
我的郎君每天忙着公务,从花开到花谢,他都没有关心过一次,更没有谈到过她们。他不知道我的鬼心眼。
于是这盆女孩子的花就更加显出有多么的不幸了。
她们的花开盛了,渐渐要凋谢了,但依然美丽。
有一天停电,我点了一支蜡烛放在桌上。
当我从楼下上来时,发现蜡烛灭了,屋内漆黑。
我划亮火些。
是水仙花倒在蜡烛上,把火压灭了。是那支抽得最高的花茎倒在蜡烛上。和梦中的花一样,她们自尽了。
蜡烛把两朵水仙花烧掉了,每朵烧掉一半。剩下的一半还是那样水灵灵地开放着,在半朵花的地方有一条黑得发亮的墨线。
我吓得好久回不过神来。
这就是女孩子的花,刀一样的花。
在世上可以做许多错事,但绝不能做伤害女孩子的事。
只剩了养水仙的盆。
我既不想男孩也不想女孩,更不做可怕的占卜了。
但是我命中的女儿却永远不会来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