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 脚的 故事

脚虽人人都有,却也得分妍媸美丑。有枯瘦弯曲如鹰鹫爪者,有肥厚多油如猪蹄膀者,有白皙幼嫩如新生莲藕令人不忍亵玩者,有皮糙肉厚久经风霜令人闻风掩鼻者。

最可爱的脚属于婴儿。记得一则经典童鞋广告中,纤细温柔的女性的手托着白白胖胖、憨态可掬的小脚丫。胖嘟嘟的脚踝,深深的肉涡涡,可爱得叫人恨不得咬上一口。

文学作品中对人的描写,多集中于眉目樱唇、霜雪皓腕,提到脚的甚少,象冯骥才的《三寸金莲》那样以脚为主角的更是稀罕。记得当初看到赛脚会上二媳妇白金宝的一段,想象着那步步粉莲、足底生花的妖娆多姿,心生无限向往。相比之下,到觉得最终夺魁出头的三少奶奶戈香莲的表演看不出好来。过后还曾反复比较过,怎么看怎么觉得二媳妇的好。

说起小脚,多少人咬牙切齿。什么封建制度腐朽没落的表现、对女性人格的摧残和侮辱,它与辫子、烟枪一同作为鞭笞的对象。可是这三寸金莲,身份又似乎比其他二者高了一等,直到今天,还有不少人津津乐道、有滋有味,虽然不能为它翻案,可却分明是恨不能自己也在莲鞋为樽的风流韵事中添上一笔,这又是什么道理呢?

曾经为自己一双疯长的大脚惭愧不已,怕成了脚大的姑娘惹人笑话,还曾经做过拿枕巾包着脚睡觉的傻事。后来我的脚果然在35码就乖乖地不长了,可个子也跟着停顿了下来……不说也罢!

看梁实秋文章说有位得道仙人,在天上巡游之际,“见一浣纱女,足胫甚白,目眩神驰”,顿时便从云端掉了下来。《元亨释书》说得更详细:“会妇人以足踏浣衣,其胫甚白,忽生染心,即时坠落”。那时可能还没有明清那么盛行的缠足习性,但女子的足踝,自然也不能轻易得见,所以才能有令人心襟荡漾的魔力。若是现在,露着趾头的大脚丫子满街乱晃,加上黑红白紫异彩纷呈的趾甲盖,估计就难以再有令仙人失足的神效了。

想起了关于脚的往事。
其一是初中时,我们三个女孩,叫笑跳闹高声唱,还曾经光着脚在校园里走。娜的脚尖尖瘦瘦,从大趾起一溜儿斜下去,好象火箭,又好象粽子,这样的脚,很配娜这个古典美人。如今,娜已经很久没有音讯,不知是被金屋藏娇了,还是一个人继续努力地打拼。翎的几个脚趾几乎一边齐,看起来方方的,是适合走四方的脚。这双脚,带着十六岁的翎漂泊到了地球的另一端;带着十八岁的翎为了爱离家出走;它还会把那个敢爱敢恨的女孩带回来吗?我好想知道。我的脚趾第二根最长,旁边依次短下去,看起来是柔弱可爱的半圆型。当年如此,如今依然,所以依然是柔弱可爱的性格,早早地为自己做好了小窝,把自己藏起来。

高考完大家都去摆摊卖书。我和住在后楼的松、贤自然地搭起了伴。我兜售技术不佳,便早早地收摊,凑到他们那儿聊起天来。这两位蹲在摊前,茫然四顾,我无所事事,闹着要吃冰激凌。一会,松突然指着我对贤说:“喵喵的脚好象娃娃的脚”。一下子所有的视线都集中在了我的脚上。一双红白相间的拖鞋里,露出来十个脚趾头。小小圆圆的脚趾,你挨着我、我挨着你,紧紧凑凑地蜷在一起。因为刚到夏天,还没有经历热风的亲吻,白白净净胖嘟嘟的样子,很是可人心疼……慢慢地脸红了,大家说话都不着边际,我也有意无意,躲在了别人身后。

大一寒假,千里迢迢地回去见我芳心默许的青梅竹马。2月14的晚上,异想天开地不肯回家,拉着他和他的死党,在兰大冷清清的宿舍里闹鬼般地聊天。回忆了中学的美好时光,诉尽了大学的新奇事物,原本满腔的离情别绪,此时却欲诉无言。我告诉他,每晚洗脚的时候,我会慷慨地倒很多热水,把脚烫得红红的冒着热气,舍友们赞之曰“猪蹄儿”……看到我期待的眼神,他尴尬地笑笑“哦,有意思。”之后便又默然。其实,睡前的那一小段,女孩子们最爱的是聊自己的男朋友,调笑得最多的,就是远方的他们……而说起大学生活的片段,他告诉我,一个女孩曾向他表白爱意,他陪他在月色中走了一整晚……一整晚!四年后,那个死党说长得很象我的女孩子,成了他的妻。

脚是多么忠实的伙伴,支撑着满身的分量,有时还加上沉沉的一颗心,不断地走啊、走啊……

如果将这一生的脚步相加,该能叫世上所有不眠的人安然入梦了吧。

一、二、三、四……数不尽,就这么永远永远,平静地走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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